现在请大家把目光转回会议现场。下面,请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先生作主旨发言。
现在请大家把目光转回会议现场。下面,请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先生作主旨发言。
尊敬的各位最高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 各位大法官、法官,
各位国际组织代表,驻华使节,
各位嘉宾,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的共建“一带一路”重大倡议,顺应经济全球化的历史潮流,顺应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时代要求,顺应各国人民过上更好日子的强烈愿望,不仅为世界各国发展提供了新机遇,也为中国开放发展开辟了新天地。今年 3 月通过的中国“十四五”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对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作出全面部署。中国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外交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健全诉讼程序规则,完善纠纷解决机制,提高司法服务能力,深化国际交流合作,促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努力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坚持平等保护。公平正义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中国法院坚持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努力维护公平有序、统一开放的市场竞争秩序。注重统一裁判标准,发布涉扣押与拍卖船舶、审理独立保函纠纷、适用外商投资法、审理涉船员纠纷案件等司法解释,及时出台审理涉疫民事案件指导意见,部分规定被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收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认真贯彻“一带一路” 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精神,落实《加强“一带一路”国家知识产权领域合作的共同倡议》,严惩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不断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发挥金融法院示范作用,统一涉外金融争议法律适用, 落实《“一带一路”融资指导原则》要求,支持多边和各国金融机构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投融资。依法审理涉港口建设、航运保险、海上货物运输等海事海商案件,健全陆海运输网络司法保障机制,服务建设安全高效的陆海经济新通道, 促进国际航运物流业蓬勃发展。未来,中国法院愿同各方一道继续秉持平等保护原则,依法妥善审理共建“一带一路”涉外案件,恪守国际条约,尊重国际惯例,履行国际义务,共同维护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和谐共赢的区域大合作环境,夯实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法治基础。
二是坚持安全保障。海洋合作是共建“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领域, 构建和平安宁、合作共赢的海洋秩序,关乎世界各国安危和利益。中国法院高度重视营造共建“一带一路”的和谐稳定社会环境,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国际投资、国际贸易、跨国金融、港口、航运、仓储、物流等领域刑事案件。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刑事司法合作,严厉打击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严厉惩处海盗、贩毒、走私、洗钱、电信诈骗、网络犯罪、人口拐卖等跨国犯罪。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严格办案程序,把握好办案标准和罪与非罪界限,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截至今年 6 月,中国已与 81 个国家缔结引渡、司法协助、资产返还、打击“三股势力”及移管被判刑人条约共 170 项。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广泛参与国际司法协助条约谈判有关工作,积极开展国际司法协助工作和反腐败追逃追赃国际合作。未来,中国法院愿同各方一道继续深化刑事司法合作,严厉打击涉共建“一带一路”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共建司法反恐机制,共同维护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促进营造安全稳定的“一带一路”建设环境。
三是坚持绿色发展。海洋孕育了生命、联通了世界、促进了发展。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主席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国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依法保障全体人民在健康、舒适、优美生态环境中生存发展的权利。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综合运用环境保护禁令、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等制度,加大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行为的惩治力度。加强环境司法专门化建设,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实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划集中统一审理。依法审理因经济结构和能源政策调整、产能过剩引发的企业改制、破产等案件, 支持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产业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服务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海事法院依法妥善审理“康菲”溢油事故系列案等一批海洋环境污染纠纷,助力建设绿色可持续的海洋生态环境。未来,中国法院愿同各方一道落实《“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推动共建“一带一路” 可持续城市联盟、绿色发展国际联盟、“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 服务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绿色投资、绿色金融,促进实现海洋资源有序开发利用, 让世界各国人民吃得上绿色、安全、放心的海产品,享受到碧海蓝天、洁净沙滩。
四是坚持共商共建共享。中国坚定践行多边主义,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 致力于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中国法院充分尊重中外当事人自愿选择纠纷解决方式,支持通过调解、仲裁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圳、西安设立第一、第二国际商事法庭,成立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 健全诉讼、仲裁、调解有机衔接的“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先后发布 2 个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指导涉“一带一路” 建设审判实践,推动沿线各国司法判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目前,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已与全球 140 多个国家和地区最高司法机构建立友好交往关系,与外国司法机构、国际组织签署 70 多个合作协议或备忘录,邀请 60 余位外国最高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成功访华,国际司法合作日益深入紧密。未来,中国法院愿同各方一道继续加强司法交流合作,健全案例交换分享机制、法律适用交流机制、法官培养合作机制等,增进对彼此法律制度的了解与信任,建设新型国际司法合作平台,共同服务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五是坚持科技便民。当前,5G、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现代技术飞速发展,为做好司法工作提供了巨大机遇。中国法院主动顺应互联网时代潮流,大力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智能精准的司法服务。探索互联网司法新模式,实行“网上案件网上审理”,在平台建设、诉讼规则、技术运用、网络治理等方面作出有益探索。发布为跨境诉讼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服务的规定,为中外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出台在线诉讼规则, 积极为全球法治进步贡献中国方案、中国智慧。建成智慧审判系统,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研发智能化审判辅助系统“法信”平台,汇聚法律数据资源,为法官、律师、公众等提供精准的资源检索、智能推送服务。建成智慧执行系统,完善财产查控、评估拍卖、信用惩戒、执行委托等信息化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助力解决执行难。建成智慧服务系统,聚焦多元解纷、登记立案、分调裁审、审判辅助、涉诉信访等,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诉讼服务融合,为群众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次通办的诉讼服务。推广中国移动微法院,当事人和法官可以通过手机在线办理诉讼事务。建成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与服务平台,实现对全国法院司法信息资源的汇集、管理、分析和服务, 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疫情发生以来,人民法院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 通过网络依法及时高效审理各类案件,实现了“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未来,中国法院愿同各方一道继续坚持创新驱动发展,让科技发展的最新成果惠及所有国家,依法服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带来的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创新,提升网络互联互通,促进数字丝绸之路建设。
各位嘉宾,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一带一路”倡议源于中国,机遇和成果属于世界。我们衷心希望与各国、国际组织秉持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增进交流互鉴,深化司法合作,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为各国人民创造更多福祉,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谢谢周强院长的精彩发言。
开幕式和主旨发言到此结束。请大家稍事休息后,开始第一专题研讨。谢谢大家!
会议现场